了解历史名人及人物故事从这里搜一搜
当前位置:首页 > 历史百科

《唐律疏议》主要内容是什么?长孙无忌修定《唐律疏议》

2025-10-07

《唐律疏议》主要内容是什么?长孙无忌修定《唐律疏议》

中文名:李治(628~683)别称:小名雉奴字号:字为善国籍:中国(唐朝)民族:汉族出生地:长安出生日期:公元628年逝世日期:公元683年职业:唐朝皇帝主要成就:开创永徽之治,灭高句丽、西突厥等,唐朝版图达到极盛,唐朝疆域在其统治时期达到巅峰,设立安东、安南、单于都护府年号:永徽、显庆、麟德、总章、弘道等谥号: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庙号:高宗享年:五十五岁在位时间:649年7月15日-683年12月27日陵墓:乾陵

《唐律疏议》主要内容是什么?长孙无忌修定《唐律疏议》

姓名:长孙无忌(594年~659年)字号:辅机国籍:唐朝民族:鲜卑后裔出生地:河南洛阳出生日期:594年逝世日期:659年主要作品:《唐律疏议主要成就:凌烟阁功臣第一位官职:太尉、同中书门下三品爵位:上党县公→齐国公→赵国公籍贯:东都洛阳父亲:长孙晟

《唐律疏议》主要内容是什么?《唐律疏议》原名《律疏》,又名《唐律》、是唐高宗令人修撰法律典籍,也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。下面历史名人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,一起来看看吧!

《唐律疏议》是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,亦为中国现存最古老、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,共三十卷。

《唐律疏议》又称《永徽律疏》,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。高宗永徽二年(公元651年),长孙无忌、李勣等在《贞观律》基础上修订,如将原《贞观律》名例篇中的“言理切害”,更为“情理切害”,并作郑重说明:“旧律云言理切害,今改为情理切害者,盖欲原其本情,广思慎罚故也。”最终,奏上新撰律12卷,是为《永徽律》。


鉴于当时中央、地方在审判中对法律条文理解不一,每年科举考试中明法科考试也无统一的权威标准的情况,唐高宗在永徽三年下令召集律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《永徽律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,“条义疏奏以闻”,继承汉晋以来,特别是晋代张斐、杜预注释律文的已有成果,历时1年,撰《律疏》30卷奏上,与《永徽律》合编在一起,于永徽四年十月(公元653年)经高宗批准,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。计分12篇,共30卷,称为《永徽律疏》。

该法典至元代后,人们以疏文皆以“议律”字始,故又称为《唐律疏议》。由于疏议对全篇律文所作权威性的统一法律解释,给实际司法审判带来便利,以至《旧唐书·刑法志》说当时的“断狱者,皆引疏分析之”。疏议的作用至重,学者杨鸿烈在《中国法律发达史》一书中认为,“这部永徽律全得疏议才流传至今”。

永徽元年(650年)正月,唐高宗命长孙无忌、李勣、于志宁等修《永徽律》。永徽二年(651年)闰九月完成《永徽律》12篇500条,奏上颁行。[1]显庆二年(657年)前后,唐高宗根据实际需要,又进行了一次小的调整。

开元后,虽还有几次改动,但都不大,《唐律》也大体定型于《开元律》。